评论网 发表于 2018-8-18 22:30:51

老徐时评:请不要剥夺老百姓吐槽的权利!

文/老徐时评

很多网友时常发私信或者留言,问我最近为什么很少写时评了?不解释想必大家也都明白这其中的原因。多事之秋,少说多看吧。可是这两天邯郸涉县网民发帖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的事,实在是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因此还是忍不住要多说几句。

​事情的前因后果是这样的:8月19日下午6时许,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广播电视台报道称,大干100天,让涉县更加和谐平安,涉县公安局将县十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于近日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络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其中一起,是涉县城关派出所接警,称: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络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于8月16日查明,信息发布者叫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因觉得饭菜一般,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这篇帖子。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警方查实王某、张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二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报道表示,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上传播虚假信息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同时,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还广大群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这本是一条宣传当地成绩的新闻,却让吐槽医院饭菜价高难吃被拘留的事瞬间爆红网络,众多自媒体以及央视等官媒,都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面对汹涌的网络舆情,19日晚间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已责令涉县公安局进行重新审核。20日晚间,邯郸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过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19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这真是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虽然从爆发到结束仅仅两天时间,但是对政府公信力以及依法治国所带来的伤害却是巨大的。很多网友惊叹:以后不敢吐槽了,淘宝买东西也不敢差评了……

涉县事件貌似已经结束,但是其中仍有不少疑惑:第一,邯郸公安官微20日晚间共发布了两个版本的通报,不过第一个发布后很快就被删除。细心的网友对比前后两个版本,发现第二个版本中删除了当事人曾经住院的信息。为什么要删除?难道是想把矛盾转移到竞争不成怀恨在心吗?从道理上讲,不论他是否参与过竞标,只要他在县医院有过住院、有过消费的经历,就应该有吐槽的权利。

第二,吐槽县医院饭菜价高难吃,如果与事实不符,完全应该可以由县医院出面处理,甚至可以诉诸于法律,为什么要动用当地公安介入?这其中是否有个人之间的利益链?

第三,行政拘留必须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做出的,最后只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这样和风细雨、轻描淡写的处理难以服众。


​“吐槽”一词是个外来语,意思是从对方的语言或行为中找到一个漏洞或关键词作为切入点,发出带有调侃意味的感慨或疑问。在当下,生活紧张,压力巨大,吐吐槽可以放松身心,减缓压力。况且吐槽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个人体验和感受,很难说谁对谁错。如果动不动就公安介入,那么谁还敢说商家不好?谁还敢在淘宝上差评?

近来各地不断有网民因发帖被拘的事情出现,问题出在下面,根源可能是在上面,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和反思。如何界定吐槽与恶意造谣之间的区别?类似涉县这样的事例,全国其他地方还有没有?

让老百姓吐吐槽,天蹋不下来。掌握公权力的政府部门,大可不必草木皆兵。中央强调要把权力关进笼子,到了下面千万不要变成提着笼子到处关人。请不要剥夺老百姓吐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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