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 发表于 2018-9-5 09:17:40

清哲木:昆山,让法制文明直达民心的彼岸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最终确定于海民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案发,到案件定性仅仅5天时间,在人民焦虑的情绪中,昆山公安向全国人民交了一份完美的答卷,整个案件的定性公正客观,事实充分法律运用准确,并没有受到舆论的左右,在高强度聚光灯下江苏的法制文明在昆山诠释得淋漓尽致,在剥离感性纷繁的舆论情绪,探究民意背后的积极取向,昆山作出理性公正的裁决。本案中,维护正当防卫权利,体现的正是对“以正压邪”价值的弘扬和宣示。从朋友圈刷屏和舆论的反馈来看,几乎是一致的叫好声,这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一个公共热点事件几乎在毫无杂音的情况下,正义和公平直达民心的彼岸。

于海民能有众望所归的结果,其实是在意料之中,这几天我在和别人探讨这个案件的影响和意义的时候,笔者初步判断和昆山公安通报一致,因为通过视频资料我们任何人都会有对事件是非曲直起码的认知,即使在过程中存在着某些因素的法律模糊边界制约,但并不影响整个案件的是非观,这是最朴素的基础,特别是事发地处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集中的昆山市,我更有理由相信法治文明属于政治文明的一个产物,它绝对不会脱离民众对公平公正的认知,一个国家法治活动是保护好人的制度产物和文化结晶,即使在有些地方得不到完美的诠释,但发生在江苏凝结在人们对江苏的法制信心,昆山市作为改革开放最具活力的城市,它必须依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为地方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如果昆山缺少了法制文明,相反,我们看不到今天的昆山能够成为一个经济强大的县级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昆山公安以法治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受到了全国网友一致的点赞,也是在依法的基础上反映了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让公平正义之光照耀到了每一个人,用法律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道防线,在这起案件里,不仅于海明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更重要的是我们面对侵害的时候每个人都得到了保护,倡导了社会法治思维,提升了社会法治意识,这对于广大民众而言也是一堂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课。

昆山公安这个通报,地方公安和检察机关详细回应的字里行间写着所有人都清楚的道理:法律从来就不是冷冰冰僵化的条款。公平正义不是从字句里扣出来的,而是生长在每个人的心中。一个典型案例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更是难得的全民普法的鲜活生动教材,公平正义合法依规既是浓重的一笔,也是永恒的主题。民之所盼,法之所向。在维护和保障公平正义面前,司法不会缺席,正义不会缺席,正义不会偏离方向,而且必将会越来越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共振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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