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 发表于 2019-3-21 14:30:08

乔志峰:朱元璋这样干预官员的“房事”

朱元璋这样干预官员的“房事”

乔志峰

“房事”这个词儿,有两种含义。一是男女之间那点事儿、闺房里那点事儿;一是住房那点事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地产。朱元璋这老儿,打天下出身,是个狠角色。为了维护老朱家的千秋霸业,不光对老百姓管得严,对官员也不假颜色,特别是在反腐上,更是怎么狠怎么来,绝不手软。比如,针对官员两方面的“房事”,他都有硬措施出台,堪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先说住房的“房事”。明朝官员实行异地为官,这就涉及到住所的问题。而《大明律例》中有明确规定:凡有司官吏,不得于现任处所置买田宅。违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具体来说就是,不管你是皇亲国戚还是其他人等,都不能在自己任职的地方买房子,你自掏腰包也不行。谁敢违反,重打五十大板,撤职,房产也要没收。

为啥要有如此规定?通常的解释是:官员受贿花样多,尤其无偿或者低价受赠不动产难以查清,既然这样,干脆就不允许他们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买房。这应该是主要原因。封建社会里,最值钱的当然是两样东西,一个是土地,一个是房屋。明朝的房子那也不便宜啊,交易中可操作的空间显然是存在的。特别是低价买房更为隐蔽,毕竟房价会上下波动,难以查证里边是否存在猫腻。

而我个人推测,可能还有一个考虑,那就是官员在任职之地有了房产,难免就有了扯不断、理还乱的利益关系甚至是纠葛,说不定就会催生一些问题。不如来个一刀切不许买房,离任了你就拍屁股走人、“不带走一片云彩”。当然,这是理想状态,现实当中又当别论。



再说男女之间的“房事”。朱元璋除了不许官员在任职地买房,还严禁娶当地女人做老婆。正房不行,小老婆也不行。这应该很好理解,娶了人家的闺女,就有了姻亲关系、成了人家的女婿,凡事都要罩着点儿。这就是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戏文里经常有官亲(特别是小舅子)鱼肉百姓、强抢民女的情节。朱元璋文化水平不高,看不懂大部头的理论专著,但估计没少看戏,对此很敏感,所以对官员娶妻也出手干预。

朱元璋对官员的两种“房事”都插手,在今天看来当然是侵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可那时候皇帝就是法、皇帝说了算呀,谁都不敢抗议。但无论如何,他试图从腐败高发领域着手、进而减少腐败发生概率的出发点,应该还是好的,时至今日对我们依然具有借鉴意义。想想吧,近年来落马的级别不同的贪官,有不少都跟房子和女人有关,房叔房爷房姐房妹层出不穷,“通奸”、“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表述也常能见诸相关部门的通报。由是视之,哪怕是时代发展到了今天,依然要对官员的“房事”给予高度的重视,拿出防腐的有效措施来。当然,时代毕竟不同了,一刀切禁止的方式是不能再用了,反腐防腐和维护官员的合法权益,两者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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