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晒体验 发表于 2021-8-9 20:34:04

当初当你是“菩萨” 如今当你是“白痴” 黑龙江投资商李...

  当初当你是“菩萨” 如今当你是“白痴” 黑龙江投资商李军阁广西“折戟”!

  黑龙江投资商李军阁与广西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站,因办公楼投资和使用年限问题引起纠纷,导致李军阁投资的200多万元打了“水漂”,投资一方的李军阁不但没有得到分文补偿,而且还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被告”,致使这位企业家在广西“折戟”。

  据了解,李军阁是90年代初,看到广西北海的优越营商条件和良好投资环境,才从黑龙江的绥化市来到北海投资兴业,成为首批来广西北海的投资商,成立的广西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1993年,广西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建造综合办公楼,因资金缺乏,便与广西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绿化站投入土地,滨海公司投资兴建综合楼 1-4层,并可使用11年,绿化站投资兴建5-6层。之后,经北海市人民政府和北海市园林绿化管理站批复同意,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将1-4层的使用期限延长至38年。并于1997年5月签订了《关于移交北海市绿化站综合楼(1-4层)使用权的协议》,此后20多年,合同一直在正常履行。

  2018年,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却将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的李军阁告上法庭,称绿化管理站与滨海公司合同按照11年使用期的约定,早已到期,要求滨海公司的李军阁将1-4层使用权交还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2019年1月28日,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做出支持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的判决结果。

  而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的李军阁,不服一审判决,随上诉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6月10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调查令,依法向北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该楼相关证据,原本在1998年6月8日被列入材料接收单中的第8、10、11、12项这些至关重要的材料,却又不翼而飞。

  据李军阁透漏,早在2017年初至2018年6月5日,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提起诉讼前,北海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站就通知他,该楼因中山公园改造要拆除,北海市园林局和绿化管理站的主要领导和他共同讨论协商,最初商定赔偿金额为660万元。

  李军阁非常气愤地说:这次北海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对中山公园和长青公园的升级改造项目是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将绿化站综合楼纳入拆除范围,也是合情合理的,作为企业投资商应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但作为北海市园林局和城市绿化管理站却不应该用如此卑鄙的手段,把一位黑龙江的投资商净出北海。

  利用这种“耍流氓”手段,无非就是不想在拆迁时给北海滨海经济开发公司的李军阁任何形式的补偿,当初盖楼当你是“菩萨”,如今当你是“白痴”,典型的“卸磨杀驴”!这样的营商环境,能给广西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给北海带来多大的经济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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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人:李军阁

  电话:13367799969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3MTIzMTU2OA==&mid=2247483711&idx=1&sn=8779c1d0d82045797010707594ef1208&chksm=ce80f800f9f77116401e24e3502a4b35fce85421014178f856fb2755080fee1cb7c297a7f741&mpshare=1&scene=23&srcid=0804iKPSg5jwk8KjjYN0AntU&sharer_sharetime=1628057154165&sharer_shareid=32abb2f3c75ad0e13c7b2267c5d8c80c#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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