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412|回复: 0

呼兰胖子:为何开除发表独立见解的大学生?

[复制链接]

2463

主题

2549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851
发表于 2018-11-3 15: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两天,一个新闻迅速在网上流传,某个大一新生因为在微博上说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爱国”被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很多网友对这个学校的做法感到愤怒,因为,凭常识,法律可依规定一个公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但不能规定一个公民爱什么或者不爱什么。一个孩子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就剥夺他上学的资格,这是怎样的行为?太操蛋了。【天佑私人微信号:hulanpangzi28】

公民不爱国就是犯罪吗?显然这是一个荒谬的说法。如果说不爱国就是犯罪,那么,孙中山是不是罪无可赦?大家知道孙中山是大清国民,而大清《宪法大纲》明确写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可是,孙中山不仅不爱大清,而且还背叛了自己的祖国,并且成功推翻了它。那么,孙中山这个不仅不爱大清而且闹革命的人,是不是应该被五毛分尸?

同样,印度之父甘地也应该是一位叛国者,因为他背叛了大英帝国。当然,在在弗吉尼亚州议会上的演说“不自由,毋宁死”的帕特里克·亨利是不是也应该被绞死?因为,从大英帝国的角度来看,他毫无疑问是叛国者、是暴徒、是国家罪犯。

实际上,没有人说孙中山、甘地、帕特里克·亨利的不爱国行为是犯罪,这是为什么?很简单,爱国不等于爱政府、爱政党、爱女王。事实上,国家是人民的一个集合,政府是人民花钱请的管理公司。管理公司收了纳税人的钱就要想尽办法让人民过的更好,捍卫领土完整,建立公正的社会环境。然而,有的管理公司腐化严重,不断被外族侵略、不断割地赔款、对人民横征暴敛。这样的管理公司就应该换掉。可是,有的管理公司却对人民说,你不爱我就是犯罪,你不爱管理公司总经理就没资格在这个国家呆着,有这个道理吗?

我们很多人都不明白一个道理:我们生活在一块土地上,我们有喜欢一部分人的权利,也有不喜欢一部分人的权利。譬如说,我就比较喜欢袁立、刘桂娟、胡紫薇这样的女性,这是我觉得她们的三观跟我一致,而且她们有思想,敢说敢干,可是,你现在要求我一定要喜欢范冰冰、赵薇或者是汤灿,先不说我喜欢人家人家喜不喜欢我的问题,我不喜欢她们就犯法?没这个道理嘛。

我们生活在一个国家,我喜欢谁不喜欢谁那是我的自由,有些人我不喜欢,他也是我的同胞,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你不能强迫我喜欢我不喜欢的人。爱国一个很容易混淆的概念,很多时候,甚至连我们自己都分不清,我们爱的到底是不是国或者是某个政党,不是吗?我爱这块土地和这块土地上的人民,爱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但不爱某个政党,譬如说民主党,你就说我不爱国?国家是一个听从于人民的管理公司,当管理公司把人民当成工具的甚至强迫人民不准不爱管理公司时候,已经主仆倒置了,没有人会想要爱这样的国。

其实,在某高校大一新生被取消入学资格这件事上,我们看的很明白,那个高校的领导的“爱国”非常狭隘,他们甚至把这种所谓的“爱国”当成一种恐吓武器,企图通过这个“不爱国”的学生作为典型在学校里制造一种恐怖气氛,让学生必须跟他们保持一个口径,否则你就是“不爱国”。狭隘的、盲目的爱国主义并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这种所谓的爱国其实更是一种难以控制的戾气。二战中,德国青年为什么那么容易被煽动?就是因为他们被戈培尔们的宣传所蒙蔽,盲目地爱国,仇视其他敌人。战争的扩大,主要就是因为“爱国主义”被煽动。人在群体中往往是不理智的,更易被煽动。 所以,大力宣扬“爱国主义”,尤其是狭隘的爱国主义,并非是一件好事儿。如果没人利用“爱国主义”,二战没准都打不起来,某些“爱国”的德国青年不一定会丧命。猪圈里的猪一定要爱屠夫吗?显然是否定的。但是,在一个没有人权没有自由甚至不可以随便说自己“不爱国”的国家你一定要“爱国”,这种逻辑居然能被一些“爱国者”接受,这真是咄咄怪事。

《茶馆》里,常四爷悲痛的说“我爱大清国,可谁爱我啊?”;是的,我们爱这个国家:我们可以在地震冲向现场,出钱出力;我们可以为了抵制萨德走上街头,高声呐喊;我们可以在申奥成功时激动地热泪盈眶;我们可以拿着微薄的薪水交着高昂的个税,同时忍受高企的房价油价肉价菜价;甚至连他妈的人家要我们共克时艰,吃着方便面我们也得高喊消费升级……是的,我们可以“爱国”。但是,谁来爱我们呢?他们让我们的孩子吃发霉的米,吃转基因的油,吃发臭的鸡腿我们说说都删帖;他们能在广东遭遇“山竹”的摧残后去慰问菲律宾;他们能派医疗船去委内瑞拉免费给他们的人民治病,而我们的人民却要小病自我诊断,大病自我了断......你叫我"爱他们"?说实话,我没那个好心情。

回头再说说孙中山、甘地、帕特里克·亨利们,他们的不爱国行为是不是犯罪?显然不是。他们是在斗争,为人民争取摆脱奴役而斗争。他们的“不爱国”不仅不是犯罪,反而是一种勇敢。美国著名律师丹诺有一句话或许可以评价他们的“不爱国”行为:那些使得世界变得更美好、更有智慧和更神圣的人,都不断地同世界的法律、习俗和制度作战!【天佑私人微信号:hulanpangzi28】

那么,那个大一新生不爱国是不是罪大恶极?显然也不是。一个国家,人民如果不爱你,总是有原因的,但是,你不反思人民为啥不爱你,反而强迫别人爱你,这是非常操蛋的行为!说白了,这就是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流氓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4-26 05:29 , Processed in 0.385300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