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556|回复: 1

《八秒半英雄》为什么延迟上映?江苏荷风普圣文化传媒靠谱吗?

[复制链接]

452

主题

539

帖子

161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613
发表于 2020-5-26 19: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摘:八秒半英雄影视投资是骗局吗?份额转让有黑幕?八秒半英雄为什么延迟上映?江苏荷风普圣文化传媒靠谱吗?内盘期货、股指期货、个股期权、融资融券、外汇指数、股票配资、电影众筹等亏损被骗如何维权?


提醒大家:“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真的只是幻想!不要被非法分子高收益高回报的虚假信息蒙蔽双眼了!还有很多投资者还在做着黄粱美梦,自始至终都不敢都不愿意去面对被骗的事实,益正维权十分理解投资者不愿相信资金偷偷溜走的事实,但事情出了就一定要去面对,逃避在任何变故面前都一文不值,积极去面对才能挽回损失。

电影名称:八秒半英雄受害者的自述,投资者当引以为戒!
众筹公司:江苏荷风普圣文化传媒
维权咨询:益正法援V:2194936606
受害者的自述,投资者当引以为戒!
       前段时间被网上认识股友拉进了一个群,关于投资电影的,开始的时候都是随便聊聊,问什么想投资电影什么的,然后就有人说了现在投资一部电影多赚钱啊,你看看战狼那才投入2个亿,吴京赚了那么多,我们肯定没有那么大的排场,投资个千百万,也能赚点,接着他就介绍了一部八秒半英雄电影,接着把我拉到一个“八秒半英雄认购群”。​
        他将该部电影的项目资料,商业计划书、广/电局的备案材料的资质背景都发到了群里,赢取我们的信任,我就投资了30万,以短期就有收益为由,群里很多人都发出了盈利截图,我还信以为真,后来又投了20万,结果到最后一点音讯都没有,群也解散了,才发现事情不对。便去搜索相关信息,看到了益正维权曝光电影投资偏局的文章才醒悟,咨询后才知道联合出品方没有电影份额转让的权限,这就是个騙局。最后在益正维权的帮助下,真的追回了亏损的投资资金,整个过程只用一周的时间!

投资就会存在风险与骗局,目前常见的影视投资骗局:
1、网站、公众号、APP平台充值骗局。骗子会利用一些平台APP让你投资打款等,这些投资者要格外注意。影视投资采用的是直接向电影出品方的对公账户打款,线下签订投资合同的方式来进行投资的。所以任何让投资者通过第三方平台充值的形式来投资的都是骗局。
2、电影版票骗局。电影什么时候拍摄,什么时候上映,能不能上映这些都是没有定数的。这就使得一些非法分子钻了空子,打着投资电影版票这样的旗号去“招商引资”,最终投资者被圈钱,“出品方“跑路。正规的影视投资都是电影版权投资,而这类电影大部分都有国家广电总局的备案登记信息。电影的具体拍摄日期、上映日期在合同内都是标注清楚的,并且合同内含有电影预期不能上映所产生的赔偿问题等关键信息。
3、“保证客户赚钱”骗局。“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名话同样适用于电影投资行业。任何投资都会有风险的存在,如果有人直接告诉你投资可以稳赚不赔,你敢相信吗?
4、“短期就能收益”骗局。投资电影有个固定的收益周期,一般根据项目的大小不同在4-18个月之后。只有电影在影院完成上映之后,我们才能取得收益。而短期收益在电影投资行业内是不存在的,我们需要明白这点。
  影视投资维权需要收集那些资料:
1.投资老师或者介绍人推荐影视众筹的聊天记录(承诺收益);
2.认购电影时的入金转账记录;3.跟电影公司签的合同,认购合同;投资电影被骗的受害者,不要着急,收集上述资料,可以来咨询益正维权前期会签署明确的维权协议,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维权前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益正法援V:21949366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52

主题

539

帖子

161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1613
 楼主| 发表于 2020-5-26 19: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凡是投资黄金、外汇、 股指、期货、电影被骗亏损。达到以下要求的我们可以维权追回。
   1、亏损额度超过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交易记录在三个月左右的。
   3、有交易报表或者银行流水。
   4、平台没有跑路还在运作的。
   5、有跟平台业务员和喊单老师聊天记录的最好。
满足以上5个条件我们有把握追回、时间3-15工作日,个别平台需要30工作日以上。
合作之前会签署明确的协议书,我们承诺客户,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微信:21949366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5-4 15:05 , Processed in 0.308078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