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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在户籍与暂住证研讨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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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7 13: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胡星斗:在户籍与暂住证研讨会上的讲话
作者:胡星斗
导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尝试了与户籍相关的多种改革,有成功的,如中国人实际上获得了自由迁徙的权利,但也有许多失败的,如郑州放宽落户限制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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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约2871字,预计阅读需要4分钟

正文:
废除户籍制度,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二元户籍制度制造了差距、矛盾、相互隔离、不平等、不和谐;导致了农村的贫困、农民的受歧视、城市畸形的繁荣、房价的高涨;还因为它是封建隔离制度、计划经济、防控型社会的产物,只在世界上两三个最落后的国家才有,它也严重地违背中国宪法和世界人权公约,所以,必须尽快将之废除。
有人说,户口的作用现在不大了,起作用的是附加在户口上的各个福利制度。但我认为,户籍在中国是权利的符号,表面上看是附加制度的二元化在作祟,但实际上仍然是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在发挥作用。二元户籍制度是目前中国绝大部分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总根源。如农村贫困、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民工荒、消费不振、产业低端化、经济结构畸形化、小产权房问题、城市房价高涨、征地矛盾、耕地危机、社会保障匮乏、打工子弟学校、农村教育落后、农村环境污染、高考分数线歧视、农民工歧视、同命不同价、外来人口犯罪,等等,都与二元户籍制度紧密相关。不废除户籍制度,其他一切问题的解决都免谈,都是治标不治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尝试了与户籍相关的多种改革,有成功的,如中国人实际上获得了自由迁徙的权利,但也有许多失败的,如郑州放宽落户限制归于失败。失败的原因之一是中央政府没有对户籍改革试点的城市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正是由于户籍改革的失败或停滞不前,导致了大城市的户籍黑市越来越猖獗,许多城市几乎明码标价卖户口,利益落入少数人的口袋。
户籍制度之所以长期存在,根源在于既得利益。中国的城市是按等级排序的,北京排第一,是第一特权城市,其他直辖市次之,是第二序列特权城市,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是第三序列。 因此,要冲破户籍藩篱、户籍不平等,首先要冲破城市等级、城市不平等,然后还要冲破城乡不平等。为此,必须具有平等观念,建立平等制度,特别是建立公平、民主的财政制度、金融制度、土地制度等,这些可谓是对户籍改革的巨大挑战。
现行户籍制度十分不公平。外地人、农民工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有贡献,没有待遇。因此,这里还有一个纳税人权利的实现问题,有代议制度的完善问题。否则,权利与义务严重不对称的问题永远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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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的人花几万甚至十几万买北京户口,是理性人经过了大致的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后的明智之举。比如孩子在北京高考,有时分数线比外省市低几十分;有了北京户口,孩子可以上更好的大学,多值呀!上高中也类似,如果没有北京户口,孩子要交5千元以上的择校费;其他如上幼儿园、小学、初中,若没有北京户口,很有可能要交数千至数万的借读费、赞助费;还有低保、医保、经济适用房等,有没有北京户口,利益相差几万到几十万。甚至死亡丧葬,北京人的家属也可获得一笔补偿费。
目前,最紧迫的核心问题就是定下废除户籍制度的决心,争取在两三年之内在原有的各省各部门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身份证电子系统。一旦身份证电子系统建立了,马上就可以废除户籍制度。
户籍改革的最大阻力来源于既得利益者。不是既得利益者不明白改革的重要性与可行性,而是他们不想改不愿改,因此想出种种借口搪塞,或者他们嘴巴上说改,但实际上按兵不动。怎么去突破呢?只能靠舆论压力、推动权力结构的改变、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人民代表去问责。
废除户籍之前,可先废除暂住证。废除暂住证,可实行外来人口、农民工的全程零收费制度——禁止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外地政府)借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之机,收取暂住证工本费、管理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健康证费、出入证费、计划生育费、未婚证费、绿化费、照相费、检查费、就业证费、培训结业证费、公益建设分摊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以此促进暂住证制度的尽快取消。一旦地方政府部门无利可图了,尽管还可以保留暂住证,但政府部门办证的热情必然骤减,取消暂住证也就指日可待,地方政府也将不得不探索治安管理新体制;如果不先行禁止收费而贸然强行取消暂住证,必然遭遇以治安、管理为借口的反对之声和治安难题,以至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变相办证收费屡禁不绝。零收费制加上举报、曝光,等于釜底抽薪,抽掉了暂住证的经济基础。如此,必将促进地方和全国建立集身份管理、个人档案、治安、信用、收入、纳税、社会保障等信息于一体的身份证号综合人事电子系统。
根据经济学原理,政府也是“经济人”,往往也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暂住证制度恰恰赋予了地方政府部门“合法”收费、支撑起畸形的“执法经济”的权力。据人大代表统计,全国以一亿农民工、两亿流动人口(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计,50%的人办理暂住证,平均一年收费200元(包括各种捆绑收费、罚款),收费总额超过200亿元。据新华网2006-02-25报道:深圳市500多万现有人口中,外来人口就有400多万,一个暂住证一年的管理费是360元,关外240元,400多万外来人口平均每年收费10多亿。另据报道,上海市每年向每个外来人口收取600元的管理费,每年的收费额在10—20亿元。北京市每年收费12亿元。
虽然在2001年底,国家计委、财政部就发出了《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要求除工本费外,暂住费、暂住人口管理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劳动力调节费、外地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服务费、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而我认为连工本费也应取消。公务员拿纳税人的税收而生存,并开展管理工作,不应当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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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实是,一些地方仍然借办理暂住证、就业证之机大肆乱收费,并且搭车收取健康证费、培训证费、出入证费、计生证费、未婚证费、照相费、卫生费、检查费等等。
暂住证收费,怎容一个“乱”字了得!执法收费主体不明,随意检查,任意扣留人员,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以暴力方式“执法”,已经导致外来人员、农民工的强烈不满。可以说,暂住证制度已经演变成为某些地方部门谋取暴利、侵犯人权的工具。
2003年,孙志刚因为没带暂住证,被收容打死。其后,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了,但暂住证制度却延续至今。
国民只能在自己的国家“暂住”,实在匪夷所思!有的人甚至发问:我还是中国人吗?
暂住证也是违法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
也就是说,省级政府只能作出为期一年的临时性许可;行政许可不得限制个人到异地工作。而长期实行的暂住证制度显然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
暂住证本质上是封建“防民”思想在作祟,是把国民或者部分国民当作了“刁民”来对待。如果地方政府不能够从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民本服务型管理,那么“暂住证”制度不可能废除。
通过实行零收费制度,暂住证必然加速退出历史舞台,身份证管理系统将呼之欲出,尽快地发挥作用。中国人仅凭一张身份证即可毫无恐惧地走遍中国、在国内自由迁徙的梦想将会很快实现。(完)
2008-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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