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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东明县穆庄村霸穆化鹤何时能“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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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6: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2019年4月份开始,中央各督导组进驻地方督战扫黑,扫黑除恶已是国家大势,对老百姓来讲更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笔者认为,要真正的清除社会“毒瘤”就必须要走近百姓的身边,因为在一些偏远地方,有些地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根深蒂固,危害一方,难以拔除!近期家住山东菏泽东明县长兴集乡穆庄村的村民代表穆四海联系上笔者,反映了当地一村霸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事情。

  穆化鹤,男,1970年3月5日出生,党员,住址:东明县长兴集乡穆庄村13号。穆化鹤父亲兄弟九人、本人兄弟五人,家族势力庞大。经穆四海口述,将穆化鹤村霸事迹整理如下:

  一、2005年7月5日,穆庄村村委会将1.6亩土地承包给穆化鹤开幼儿园,双方签订的合同上约定,承包费一千元一次性付清并准许穆化鹤永久使用该土地,但前提条件是穆化鹤要给与村里全部上学的孩子优惠价格。但是只有第一年上学的孩子每人优惠了10块钱,直到2016年孩子上学没有任何优惠。村委会到东明县法院起诉,一审败诉,法官无视合同内容,直接认为穆化鹤承包费已付,合同合法有效。后来村委会上诉至菏泽中院,二审也败诉,且至今没有拿到中院下达的判决书。2019年4月26日穆四海到菏泽中院档案室查询,被告知说这个案子还没入档,查询不到。

  二、2007年6月份,穆化鹤承包村里第二生产队的180亩坑地,随后在没有签订任何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强行侵占第一、三生产队120亩坑地用来进行养鱼和收费钓鱼。经营至2014年3月,穆化鹤以要与第一、三生产队签土地承包合同为由,骗取了生产队长的签名,然后将合同内容换掉,把三个生产队约320亩坑地全部转包给曹庄村村民曹国瑞,承包金额每年28000元,穆化鹤每年非法获利25800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第二生产队长的签名是由穆化鹤伪造的(第二生产队长已证实此事)

  三、2008年2月22日,穆化鹤跟村委会签订50年《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大自然生态园饭店,占地14.5亩。但穆化鹤只交了第一年的土地承包费,至今未再支付一分钱给村委会。村委会拿着《土地承包合同》起诉穆化鹤,一审二审村委会均胜诉。穆化鹤上诉到高院,结果仍然维持原判。穆化鹤到菏泽检察院抗诉,被驳回。2018年年底村委会申请法院执行,但东明县法院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执行!

  四、穆化鹤欠村委会开发垫资款4万元,他居然在东明县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当庭涂改证据,事后法院也没有追究其任何责任。

  五、村民穆宗田在穆化鹤的大自然生态园饭店旁边居住,穆化鹤为了将其赶走,诬陷称穆宗田偷砍他的树苗,于2016年7月份带着他五弟穆庆堂殴打穆宗田,使穆宗田住院八天,穆宗田向派出所报警并多次反映至今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

  黑恶势力固然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痛恨的群体,但若没有其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的庇护,没有主管部门不作为的推波助澜,是难以发展壮大、持续作恶的。穆四海最后表示,希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保持“钉钉子精神”,对穆化鹤及其背后保护伞深挖根治,还当地社会一片天朗气清。扫黑不易,毁伞更难,穆化鹤等人究竟何时能入“法网”,让我们拭目以待!

  村民签名、穆化鹤在法庭涂改欠条照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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