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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发家的“蛀虫”该不该被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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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8 12: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是这一次扫黑除恶行动中重点打击的对象,然而在这个对象之中又有一类人运用的是比较“高级”的手法,他们以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人为外衣,同当地保护伞互相勾结、暗箱操作,赚取不义之财,在自己发家致富的同时,损害的是国家及其有过业务往来的一大批人的利益。

  实名:徐加身  身份证号(32072319611121041X)电话:13961366932

  (徐加身声明为本文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徐加身公开举报连云港万和房地产有限公司灌云分公司老板李德刚在当地保护伞庇护下虚假诉讼、违规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违规建设“万和人家”住宅小区、侵吞国有土地出让金、偷逃巨额税款等违法活动。

  李德刚在“万和大酒店及大伊山石佛寺商业房工程帐户”中, 将8000多万元現金以虚列工程款方式转出(該帐户挂帐已付工程款103778548.58元,实际支付万和大酒店925万元,石佛寺商业房约600万元]。作为资金保障,聘请法院相关法官、红顶律师、知名偷税逃债专家,组成一个高级参谋团队。

  2012年,李德刚在其专门偷税逃债“参谋团队”的帮助下。通过篡改账册、伪造证据,将已经参于刘加佐的大伊山石佛寺商业房工程投资债权600万元及其投资收益。以欠连云港市中云建筑公司工程款为由,进行虚假诉讼,起诉大伊山景区、刘加佐和李德刚本人。将约1500万元资产转移在连云港市中云建筑公司的名下。实现转移投资收益900万元,偷逃企业所得税225万元。

  李德刚偷逃税款合计4050万元。根据国家税法和对范冰冰偷税处理先例,像李德刚采用这种恶劣的偷税手段,最低应处4倍计1.62亿元罚款,共计偷逃2.025亿元巨额税款。

  举报多年,税务部门至今不予查处

  徐加身举报李德刚偷税一案,灌云县地税局于2016年4月29日给了书面反馈,并附有2016年4月18日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16页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16页。

  (这是灌云县地税局部份税务处理决定书):

  

  根据灌云县地税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万和灌云分公司2008年至2013年底账面售房款收入为1.34亿元(其中2008度为2247286元,2009年度为1100万元);偷逃地税局征管的各种税款965万元(其中应补代扣代缴利息个人所得税6410568.18元)。偷逃国税局征管的企业所得税400万元,共偷逃税款1365万元。

  设立两本帐偷税,根据连云港中级法院从灌云县工商银行调取的23页“万和总公司”在灌云县工商银行开立的(1107090019280018286)和(1107090029280003554)两个流水帐中,2008年10月至2009年底期间,“万和灌云分公司”为了偷税、转移现金资产,逃避债务。将其开发的“名流山庄”住宅小区售房款约1.5亿元隐匿转移在“万和总公司”这两个帐户中,偷逃国、地税各种税款1725万元(注:预交企业所得税3%、营业税及附加5.55%、土地增值税3%)。

  (这是连云港中级法院调取该公司流水帐户的通知书)

  

  李德刚为了掩盖隐匿转移售房款的偷税事实。于2011年至2012年间,在其专门偷税逃债“参谋团队” 的帮助下。勾结灌云县法院相关法官,以被告人的身份,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相同的诉讼请求,并诉讼费同一由“万和灌云分公司”付给。在李得刚与法院事先制作好的起诉状、诉讼费按件收费标准申请、调解笔录、调解协议及送达回证上让原告同时签名,进行虚假诉讼。为其虚假退房提供(2012)灌民调初字第0016号、0023号、0028号、0064号、0085号、0097号、0129号、0131号、0262号、0312号0313号、0579号等12份民事调解书和数拾份诉前调解书。再次实现售房款收入约7000万元(12份民事调解书为其再次售房款收入2800多万元),将第二次售房款从新记在“万和灌云分公司”帐户上。偷逃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款735万元。截止2013年底,还有别墅16套、商业用房约4500万元共6000多万元的房屋被隐匿转移登记在李德刚亲友名下,可凭法院虚假诉讼的调解书。随时退房进行再次售房。

  万和灌云分公司李德刚偷税一案,灌云县地税局于2016年7月5日,给了延期一个月结案的书面反馈。此后,灌云县地税局不但不查处。还安排办案人员与李德刚高薪聘请的专门偷税逃债参谋团队成员、专家(有偷税逃债成功经验)多次见面串通,通过篡改账册、提供伪造票据。将已经于2014年6月5日检查定案、2016年4月18日做出处理决定,并于2016 年5月17日经连云港市地税局督查内审处督察督办后认定的结果(即应代扣代缴利息个人所得税)6410568.18元,改为3888383.45元,再次实现灌云县地税局与李德刚串通共同偷税2522184.73元。

  (这是灌云县地税局对万和灌云分公司偷税查处情况反馈)

  

  2016年12月,按照囯家稅务总局领导的安排,徐加身将万和灌云分公司偷税一案,偷逃的国税部份向灌云县囯税局举报,偷逃的地税部份由囯家税务总局将举报材料通过江苏地税转到灌云县地税局。徐加身多次到这两部门举报和询问对李德刚偷税一案的查处情况,可这两部门至今拒不查处,也不给反馈。

  (这是向灌云县囯稅局举报李德刚偷税一案的回执和2018年9月11日再次向囯家稅务总局举报)

  

  帮助李德刚偷税逃债的保护伞是谁?

  2012年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违反控制规划和国有土地出让相关规定。将(万和大酒店)项目18516平米的商业用地,变更为(万和人家住宅小区)项目的商住两用地。容积率由0.8变更为1.60,并允许其不用补缴199.97万元土地出让金,连同变更前的土地出让金也不用缴纳。将18516平米的国有土地,无偿送给李德刚开发,同时也不用办理土地登记证、规划证、施工许可证等任何证件。允许其“万和人家”住宅小区违规开工建设。为其继续偷税逃债和骗取社会资金提供方便。

  2012年,灌云县政府下设的灌云县筑富公司违返中央八项规定,用政府财政资金约800余万元,购买李德刚开发的《名流山庄》住宅小区A6-1至A6-6三幢6套别墅。2014年,灌云县筑富公司继续违返中央八项规定,又花了1000余万元财政资金,将这6套别墅装璜成豪华会所,用于相关官员职务性消费。

  (这是装璜成豪华会所的6套别墅)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违返中央八项规定,于2016年底,用巨额政府财政资金,购买李德刚闲置多年的“万和大酒店”。装璜成豪华星级“维也纳囯际酒店”。将李德刚欠灌云县农村商业银行的抵押贷款和欠开发区的两次无偿送给的土地出让金、违规建设的规费和用于倒税款等全部抵消处理。同时将连同“万和大酒店”抵押给灌云县农村商业银行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解押出来。将“万和人家”住宅小区违规建设起来的20000平方米房屋。于2017年8月12日开盘销售变现。配合和帮助李德刚,偷逃巨额税款和逃避巨额债务等。

  (这是“万和大酒店”装璜成豪华“维也纳囯际酒店”)

  

  徐加身多年以来因为该案被李德刚团伙及其保护伞以各种方式进行威胁、辱骂、殴打、迫害等打击报复。徐加身认为当前的扫黑除恶行动不应该漏掉李德刚这类人,因为他们的发家史本身就是一部血淋淋的罪恶史,他们不但蚕食老百姓的血肉,还侵吞损害国家的利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处理,也敬请媒体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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