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快捷导航
加入我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评论网

查看: 1223|回复: 0

余丰慧:中国成“技术革新大国”言之过早

[复制链接]

2463

主题

2549

帖子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2851
发表于 2018-4-1 22: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以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为平台的新经济中,中国无疑紧紧抓住了这个风口。特别是中国在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移动支付、共享经济、外卖送餐、APP定位搜索、医院挂号、购买电影票、支付水电气等公共费用上,把现代科技手段的移动互联网等商业应用到了极致。让所有外国人羡慕嫉妒恨包括高度发达体的美国人。

  一直从媒体报道中,看到包括美国人对在中国生活的极度方便性、高效性的赞扬,但一直没有亲耳聆听来证实。此前在看某电视台跨年创业知识分享节目时,一个在中国留学的美国女孩说,毕业后打算留在中国,不准备回美国了。因为她近期回美国一趟停留几天后感到非常不方便。习惯了中国的移动互联网的各种服务后,回到美国已经不习惯了。

  2017年一季度我到欧洲参加会议后到达佛罗伦萨参观时,给我们当导游的是一个在中国留学八年后刚回到意大利佛罗伦萨的小伙子,中文名字叫做秦龙。在参观聊天中,我问他回来后什么打算,他说准备再回到中国创业,在佛罗伦萨感到非常不方便,“太落后”了。我大吃一惊,他看到我的表情,滔滔不绝讲述在中国生活学习多么的方便,手拿一部手机可以不出门完成几乎所有事情,在佛罗伦萨根本做不到。

  我女儿出国也有六七年,她谈到中国与国外对比时说,她出国那会儿国外与中国对比差距很大。中国这几年发展太快了。使得许多回国的留学生感到成为“老土”,许多现代化的移动互联网应用都不会。过去是感觉“老土”要出国,没想到出国几年后回国竟然变成了“老土”,颇具讽刺意味。

  从大政方针上,真要感谢这几年国家大力提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与政策氛围。特别要感谢企业巨头的引领以及企业家的巨大贡献。

  一招鲜吃遍天。中国社会在短期内发生了变化的核心原因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飞速发展,中国把其商业应用到了极致。推动这个革新进步的是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促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BAT”的存在。BAT是最大搜索引擎百度、最大电商集团阿里巴巴和最大社交网站腾讯这三家中国IT巨头的首字母缩写。它们为完善自己经济圈中所有种类的服务,正积极展开兼并和投资。大企业的资金正成为支撑急速增长的服务的源泉。马云、马化腾、李彦宏无论如何在中国技术革新变革乃至中国发展的历史上都会写下浓重的一笔。没有他们,中国人不会这么快享受到这么便利、高效的新科技服务手段,中国在这一轮信息工业革命中也不会迅速缩短与世界的距离甚至在某些方面走在世界前列。

  也许因为上述原因,一些外国媒体惊呼中国已经成为“技术革新大国”。这着实有点言过其实、言之过早。

  目前,中国移动支付在世界走在前列是无任何怀疑的,共享经济在世界也排在前列。不过,BAT三家的主流业务与美国对比,似乎还有差距。阿里巴巴电商、云计算、物流、互联网金融与美国的亚马逊比较旗鼓相当,或者说某些方面超越亚马逊。而腾讯与Facebook比较,优势并不明显,最宝贵的客户量远远少于Facebook。百度与谷歌比较差距更大。搜索以及人工智能等方面,百度基本与谷歌不在一个重量级。

  更加忧虑的是,在人工智能、区块链两大未来核心技术上,美国实力远远超过中国。在中国监管部门高压下,中国已经完全退出数字货币包括区块链技术研究市场。在技术革新、科技数据上,与美国对比,中国在基础性硬科技领域还差的很远,对于中国来说可谓近忧远虑都有。

  更大的忧患在于中国的监管环境已经发生大变化,技术革新创新的监管环境已经不宽松甚至在恶化。包括移动支付在内都有可能被监管彻底扼杀掉。这才是中国技术革新创新的最大忧虑。

  过去监管之所以宽松,不是监管部门有开放与创新意识,而是监管部门不知道移动互联网为基础的创新是个啥东东,插根就不认识,不了解,什么也不懂,怎么监管呢?现在创新革新的东西成气候了,对传统经济金融带来冲击后,站在传统利益一方的监管者必然拼命扼杀创新。因为他们的既得利益都系在传统经济金融体系上。

  对于技术创新革新的政策环境、监管环境的恶化是最可怕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home_bigavatar:guest
ahome_bigavatar:welcomelogi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我们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评论网 ( 浙ICP备2014019847号 )

GMT+8, 2024-5-21 14:41 , Processed in 0.387173 second(s), 25 queries .

法律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评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X3.4 & 评论网

© 2006-2013 评论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